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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自查及2009年度《收费许可证》、《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手册》审验的通知


  三、年审需要上报或携带的资料:

  1.填报《南昌市收费年审自查表》并盖章。

  2.价格部门或价格与财政部门批准收费的文件及其它有效文本。

  3.《收费许可证》副本、《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手册》、《收费员证》

  4.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有关账册。

  5.2009年度购买和使用的收费票据和票据存根。

  6.法人资格证书、资质证书。

  7.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执业文件。

  8.其他相关资料。

  执收单位提供年度审验的各类财务报表、账册、收费凭据以及其他文本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对缺乏真实性的各类资料、数据,将交给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重新进行评审、认定,同时,依法对提供虚假资料的执收单位进行查处。

  四、审验后的整改要求

  通过自查和审验后,对年审不合格的单位一年内不得调整收费标准。对逾期未自查、年审、整改的单位,我们将依照《价格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的,我们将停发《收费许可证》、《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手册》,取消其收费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南昌市收费年审自查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年审顺序号:

南昌市收费年审自查表

  单 位(盖章):                                 
  收费备案证号: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负责人 姓 名:           
  联系人 姓 名:           
  单 位 地 址:           
  审 验 年 度:           
  填 报 时 间:           


南昌市物价局印制

 

 

 

 

收费项目总数:   项

年度收费总额:  万元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年收费额

    
    
    
    
    
    
    
    
    
    

收费

 

票据

 

统计

 

领购票据数:    本

 

使用票据数:    本

 

结余票据数:    本

 

票据开列收费总额:  万元

 

财务

情况

 

年度总收入:   万元

其中:拨款    万元

   收费    万元

 

年度总支出:   万元

 

年度结余:    万元

 

年度

 

审验

 

情况

     

                                                          

 

申报单位

 

财务人员

 

签  字

 

 

申报单位

 

负 责 人

 

签  字

  

审核人员

 

 

 

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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