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审需要上报或携带的资料:
1.填报《南昌市收费年审自查表》并盖章。
2.价格部门或价格与财政部门批准收费的文件及其它有效文本。
3.《收费许可证》副本、《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手册》、《收费员证》
4.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有关账册。
5.2009年度购买和使用的收费票据和票据存根。
6.法人资格证书、资质证书。
7.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执业文件。
8.其他相关资料。
执收单位提供年度审验的各类财务报表、账册、收费凭据以及其他文本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对缺乏真实性的各类资料、数据,将交给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重新进行评审、认定,同时,依法对提供虚假资料的执收单位进行查处。
四、审验后的整改要求
通过自查和审验后,对年审不合格的单位一年内不得调整收费标准。对逾期未自查、年审、整改的单位,我们将依照《
价格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的,我们将停发《收费许可证》、《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手册》,取消其收费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南昌市收费年审自查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年审顺序号:
南昌市收费年审自查表
单 位(盖章):
收费备案证号: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负责人 姓 名:
联系人 姓 名:
单 位 地 址:
审 验 年 度:
填 报 时 间:
南昌市物价局印制
申
报
单
位
填
写
自
查
情
况
| 收
费
项
目
情
况
| 收费项目总数: 项
| 年度收费总额: 万元
|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年收费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收费
票据
统计
| 领购票据数: 本
| 使用票据数: 本
|
结余票据数: 本
| 票据开列收费总额: 万元
|
财务
情况
| 年度总收入: 万元
其中:拨款 万元
收费 万元
| 年度总支出: 万元
|
年度结余: 万元
|
年度
审验
情况
|
|
申报单位
财务人员
签 字
| |
申报单位
负 责 人
签 字
| | 审核人员
签 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