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1〕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2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淮发〔2010〕9号)精神,为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改革,现提出我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便民惠民导向,突出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不断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基本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三年重点任务,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继续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各类医保统筹层次,加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能力建设,增强医疗救助能力、扩大救助范围,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83.5万人,参保率达到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8%以上。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职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及失地农民等各类人员参保(合),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全面解决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问题。强化部门协调,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