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控制。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差异,因地制宜,实施经济与环境协调的发展战略。充分体现环境污染特征的区域性差异,实施区域性污染物总量控制,进一步突出目标指标的地区差异性,强化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协调,联防联治,实现分区控制,协同控制。
四要坚持政府主导,综合推进。强化环境保护政府意志, 力争做到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的匹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综合手段,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以规划任务落地为基础,深化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规划编制、过程评估和实施考核的系统管理。
三、编制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
《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是我省“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由省环境保护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编制,地级以上市政府参与,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
(一)编制任务及分工。
省环境保护厅作为规划编制的牵头单位,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报送等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作为规划编制的参与单位,配合和参与规划提纲、规划草案等的编制工作,并于3月25日前协助提供《广东省“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粤办函〔2009〕349号)确定的研究成果等材料,重点包括:
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十二五”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研究、广东省“十二五”发展目标和指标研究、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研究、广东省“十二五”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研究、广东省培育潜力产业促进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研究、广东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研究等成果及相关材料。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加快现代工业产业体系研究、广东省工业主导产业竞争力及调整思路研究等成果,清洁生产发展规划等相关材料。
省财政厅: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研究成果,激励性财政政策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
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十二五”土地利用供求分析、广东省“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研究等成果,矿区生态环境现状、存在问题、生态修复重点任务和工程、对策措施等相关材料。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东省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研究成果,绿道建设规划,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存在问题、目标和任务、重点工程、对策措施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