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实施“绿地行动”,让妇女儿童生活更宜居。截止到2010年,创建成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示范风景区10个,重庆市绿色旅游饭店56个;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58个(其中国家级4个,市级21个,区县级33个),面积89万公顷,占幅员面积的10.82%,初步形成类型比较齐全、分布比较合理的自然保护网络。
(4)大力实施“宁静行动”,让妇女儿童生活更安静。一是规范行政审批。实行建筑工程夜间施工部门联合审批程序和规定,居民区严格限制夜间生产和作业。二是做好行业噪声执法监管。以整治环境噪声污染扰民为突破口开展“宁静行动”,着力整治建筑施工、工业企业、机动车鸣号、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源,加强中考、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三是开展达标区创建活动。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565平方公里,创建安静居住小区72个。
3.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决策程度,充分发挥妇女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情况评估
(1)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决策程度。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决策的程度和水平,即是衡量环保系统妇女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也是全市妇女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决策的程度和水平明显提高。一是女干部、女技术人员队伍不断壮大。2001年,全市环保系统有干部1793名,女性干部540名,占全市环保系统干部比重30.1%;全市环保系统有公务员896名,女性公务员289名,占全市环保系统公务员比重32.3%。2010年底,全市环保系统有干部2656名,女性干部827名,占全市环保系统干部比重31.3%;全市环保系统有公务员1346名,女性公务员481名,占全市环保系统公务员比重35.7%。女性人才素质层次上升,2010年底,全市有女性专业技术人才446名,较2001年增加147名。二是环保系统女干部配备率不断提高。2001年全市环保系统女干部配备率为38%,2010年,女干部配备率为50%。2001-2010年,全市环保系统女干部配备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实现了每个区县环保局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全市区县环保局有正职女干部2名。提拔使用女干部有了新的突破,2001-2010年,市环保局系统提拔使用女干部20名。
(2)充分发挥妇女在农村环境保护中的特殊作用。注重发挥农村妇女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深化绿色家庭、节约型家庭等创建活动,结合全国妇联“文明生态庭院”建设的经验,在农村妇女和家庭中传播环保知识,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农村妇女发展生态农业,创建三八绿色基地,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减少白色污染,注重节水、节电、节能、节材。引导农村妇女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治理和村庄建设,建沼气池,改水、改圈、改厕、改厨,建设绿化、美化、净化的村容环境。截止2010年底,全市建成133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有61个产品通过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4个产品获得有机食品认证;建成户用沼气池127.86万口,全市卫生厕所普及率已达5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