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做好夏粮收购进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苏粮办〔2010〕68号)
各市粮食局:
为及时、全面、准确掌握今年夏粮收购进度和市场价格变化等情况,省局决定自2010年6月5日起,启动我省夏粮收购进度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统计入库进度,真实准确反映全社会粮食行业收购量。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全面真实上报夏粮入库进度,既要切实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统计,又要做好其他社会粮食企业的统计,准确反映本地实际收购量,推进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分项统计收购进度,加强收购工作分类指导。今年夏粮收购电讯表继续设置国家最低价委托收购、代储中央及地方储备轮换收购、商品周转粮收购、订单收购、县外收购、优质品种收购等指标,指标解释执行粮油统计制度规定,增加地方企业托市收购油菜籽指标,收购的油菜籽纳入商品油脂月报表。各地应按照要求准确区分入库粮油性质,分类统计,准确上报,防止重报、漏报。同时各地要加强收购进度与统计旬报和月报的核对工作,以确保数量一致。
三、准时报送电讯报,及时高效反映收购进度。根据国家粮食局通知要求,今年夏粮收购电讯报采取五日报形式,报送期间为5月21日至9月30日,托市收购油菜籽报送期间为5月21日至10月31日。具体报送时间为每月的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请各市于6月6日报送夏粮第一期进度,反映截止6月5日止已入库的总量,以后请各市按报告时间在当日上午十二点前,将粮食入库进度报送至省局购销调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