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对重点大米加工企业产购销存情况实行周报的通知
(苏粮调〔2010〕3号)
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益海(盐城)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粮食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农发行关于印发《江苏省保证粳米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工作方案》(苏粮电[2010]3号)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市场监测,保证我省及全国粳稻(粳米)的市场供应,稳定价格水平,决定对你单位所属大米加工企业的粳稻、米产购销存情况实行每周报告制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粳稻、米信息报送工作关系到全省及国家大米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大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排专职人员做好此项工作,按照《大米加工企业产购销存情况周报表》(见附件)所列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地报送省粮食局购销调控处。
二、报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