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强军粮供应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军粮供应政策落实情况和军粮供应质量,保障部队官兵吃上安全放心粮油。
四、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1、认真受理举报。主动接受领导机关、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粮食工作的监督。采取设置专门电话和信箱等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关注网络等媒体舆情,认真做好案件举报和意见投诉的受理工作,提高涉粮案件办理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2、规范案件查办程序。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处工作机制,查办案件要有检查、有证据、有定性、有结论、有处理。建立案件回访、反馈、沟通联系制度,排除对立情绪,增强相互理解,实现查教查纠结合。
3、提高案件查处质量和效率。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要按法定程序和法律要求及时查结各类行政处罚案件。要注重证据,保证效果,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各界监督。要按时序要求办理省局交办案件,对案件办理不及时,调查不认真,结果不清楚的,省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粮食流通企业信用建设
1、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互联互通的网络平台。要切实做好《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电子政务系统》启用运行工作,各地要配备必要的电脑器材,做好网络对接工作,逐步建立起全省互联互通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网络平台,为开展移动检查执法做好技术手段保障。
2、实行行政执法网上运行。各地要落实国务院《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政府阳光政务的有关要求,对粮食流通行政执法流程全面实行网上公开运行。
3、完成粮食流通企业信用数据库建设工作。全省粮食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年内要完成涵盖省、市、县三级的粮食流通企业信用数据库建设工作。各地要尽快将粮食流通企业基础情况、企业奖罚记录等资料录入电子政务系统中,以确保如期完成全省粮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同时要运用记录的企业信用,为收购资格审核、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的确认、示范粮库的创建评价等工作服务,发挥粮食企业信用建设服务社会的效能。
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检查保障能力
1、充实监督检查力量。各市、县(市、区)要紧紧抓住当前机构改革的契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机构,稳定和充实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队伍,同时添置必要的执法器材和设备。要借鉴先进省份和地区的做法,力争配置执法专用车辆,把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为开展正常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