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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率先建成建筑强省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率先建成建筑强省的意见
(苏政发〔2011〕5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建筑业是江苏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富民强省的优势产业,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工业化和城市化、吸纳就业尤其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建筑业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建筑业在大型企业规模、高端市场竞争能力、科技进步与创新等方面还有差距,特别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对建筑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建筑业改革发展步伐,率先建成建筑强省,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新时期建筑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按照“优化结构、拓展领域、壮大实力”的要求,更加突出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不断促进建筑业做强优势、做大规模;更加突出建筑经济发展质量,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更加突出科技进步,全面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更加突出节能环保、资源利用和绿色施工,充分发挥建筑业在节约型城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建筑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力争建筑经济总量在“十一五”基础上翻一番,达到2.5万亿元,其中省外产值突破1万亿元、外经营业额突破100亿美元,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建筑业结构调整实现重要突破,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总产值超500亿元的县(市)达10个以上,一级资质以上企业超1000家,营业额超100亿元的企业达30家以上,培育2家以上超500亿元的企业集团和2个百亿元规模的建筑产业园区,率先实现建筑强省建设目标。
  二、调整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产业形态。顺应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抢占高端建筑市场。按照扶优扶强、扶专扶精、提高产业集中度的原则,扶持高等级资质企业、专业企业发展,严格控制低等级总承包类企业的数量规模,在全省形成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比例协调和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到2015年,全省建筑业产业集中度达到70%以上,专业企业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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