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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率先建成建筑强省的意见

  (四)提高专业领域施工能力。紧紧抓住国家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加快培育一批发展潜力较大、技术装备先进、市场急需的基础设施领域企业。对省外企业承担的本地港口、隧道、地铁、桥梁施工领域的项目,鼓励省外企业与本地企业和劳务队伍合作。引导管控能力强、市场信誉好、技术装备先进的企业,通过联合承包等形式参与省内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打破行业壁垒和地方保护,鼓励增项资质企业与主项资质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促进大型总承包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对在我省设立总部的中央和外省建筑业企业,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奖励或补助,优先解决企业落户所需的生产、办公、仓储、员工公寓等建设用地。
  (五)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群体。支持鼓励有实力的建筑业企业跨地区、跨行业收购兼并,鼓励中小型建筑业企业以产权为纽带进行重组,尽快形成一批江苏建筑业知名企业、品牌企业、骨干企业。支持鼓励大型设计、施工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拓展企业功能,发展成集设计、咨询、施工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支持鼓励施工企业向上下游产业拓展业务范围,形成建筑业与建材业、建筑业与房地产业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三、推动建筑业企业经营管理和施工方式创新
  (六)继续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建筑业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引导部分尚未改制的国有、集体建筑业企业,主动引进各类资源要素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努力形成混合所有制产权结构。引导已改制的企业加快建立股权合理流转、股东进退有序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股权配置。
  (七)创新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总承包,鼓励施工企业与房产、设计、规划、监理企业进行强强联合,探索建立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一体化,设计、施工、管理一体化,房地产投资与开发一体化的运行模式。扩大投资在经营中的比重,积极稳妥地采用建设经营转让(BOT)、设计采购施工(EPC)等建设方式,逐步实现由建造建筑产品向经营建筑商品的转变,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互动、生产经营与资产经营一体化的新路子。建立健全项目目标管理机制,强化对项目的监管,提高项目管理的标准化程度,加快淘汰粗放落后的项目管理模式,使企业真正成为项目的责任主体。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建筑业,再造管理流程,实行扁平化、开放式管理,提高企业运行质量,到2015年,80%以上的一级企业实施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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