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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1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西安水务集团、各区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十)市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市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要求
  主要任务: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沿岸排污管网,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加强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工业废水的污染治理,开展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河流沿岸排污企业的环境监察力度;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考核,认真执行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农村环保投入,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和农村水污染治理进程,实现水环境质量整体改善。2011年水功能区达标率由上年的33%提高至50%。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务局、西安水务集团、各区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城区)
  主要任务:加强对噪声污染源的整治和管理;及时查处并解决商业、娱乐、建设工地噪声污染,有效降低市民投诉率。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 db(A)(城区)
  主要任务: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道路交通条件;加强机动车噪声管理,完善城市道路综合降噪设施,降低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值。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局、各区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西部城市可选择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全国平均水平)
  主要任务:大力实施建绿增绿工程,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100%,达标率不低于96%;规划建设一批城市公园、街头绿地广场;广泛开展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市市容园林局
  配合单位:市统计局、市建委、各区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36个大城市(省会城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应≧95%,缺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20%
  主要任务:
  1.加快污水处理厂和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启动第一、二、四污水处理厂二期、第六污水处理厂和第十污水处理厂建设,并确保2012年上半年建成运行。
  2.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污处设施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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