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不按配合比称量上料。
大部分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砌筑砂浆无可靠的计量设施,不按配合比称量上料,或者配合比牌设置不规范。少数工程使用砂浆塑化剂无出厂合格证、无进场复检报告、无型式检验报告。
3. 模板支撑体系不规范。
采用木模板支撑体系的工程,普遍存在立杆间距过大、尾径不足、斜支、垫脆性材料等现象;多数工程梁下、板下横担采用圆木;板端无顶撑;部分工程拆模过早,未能保持两层支撑体系。使用钢管和门式架支撑的工程,存在缺扫地杆、封顶杆、水平加固杆和剪刀撑现象;大横担采用钢管无防滚动措施;顶托、底托外伸长度超过规范要求;大多数工程采用梁板混搭体系、板边无立杆,与方案严重不符,改变模板体系传力方式,留下质量安全隐患。
4.保障性住房砌筑质量不高。
墙体水平灰缝不平,灰缝不饱满,局部竖缝透光;在墙体上(包括外墙)随意留设脚手眼;马牙槎留设不规范;门过梁搁置长度普遍达不到规范要求;仍有部分工程卫生间翻边高度不足120mm。
(五)现场安全问题。
1. 施工临时用电。
仍然有近半数的工程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建筑电工操作技能和项目管理人员的用电管理水平亟待提高。建筑工地内仍有大量用电设备未做保护接零;分配电箱内无隔离开关、无分路标识;开关箱内无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参数选择错误;楼层移动式开关箱绝大部分控制多台设备,部分用电设备接线采用活接;一些配电箱设置位置不合理,人员难以到达;楼梯照明灯具无防护罩、未采用36V安全电压;大部分工地无电工对用电线路的维护记录。
2. 脚手架。
大部分悬挑脚手架未做到立杆根根落地,且无加固处理措施,大部分架体悬挑层竖立面未做防护;架体上堆放杂物过多,易造成物体打击事故;部分工程架体未跟上施工进度;一些落地式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要求,顶撑数量不足,架体晃动明显;部分架体内封闭不严,甚至个别架体上无任何一块脚手板;一些工地为了搭设方便,剪刀撑的角度过大,超出规范要求;部分脚手架基础未硬化。
3. 临边防护。
多数施工现场安全通道不明显,楼层清理、临边防护不及时。不少工地安全网破损严重,未及时更换。一些工地在一楼随意设置出入通道,未搭设防护棚。
4. 建筑起重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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