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分工
(一)成立2011年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宣传推广月活动工作小组。组长由市经贸部门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经贸委商贸服务业处、区(县市级)经贸部门和各中标企业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活动月有关工作。工作小组设在市经贸委商贸服务业处,负责日常工作。
(二)区、县级市经贸部门要加强辖区工作推进,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各项促销活动,协调公安、城管、工商部门以及街道和社区为企业户外宣传推介活动提供便利。
(三)各有关企业要积极参与本次活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企业宣传推介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四)广州经贸会展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我市对本次活动有关宣传资料制作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部署。请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和有关企业于4月29日前把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联络员(负责活动情况及资料)以及辖区企业进社区、下乡镇宣传推介活动方案等报我委(商贸服务业处);请各中标企业于4月29日前将活动期间相关促销措施、活动方案等情况报我委(商贸服务业处)。
(二)加强活动统一宣传标识的使用和管理。各相关企业在活动期间的促销推广活动,须使用2011年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宣传推广月的主题--“绿色消费齐参与,便利服务进家庭”。企业宣传广告内容、优惠措施必须真实可靠,用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费用由参与企业自理。
(三)加强媒体宣传及店堂气氛布置。活动期间,参加企业在各类媒体(含网络)刊登的宣传中均须使用活动标识(电子版可在广州经贸网www.gzii.gov.cn下载)。在店堂(含连锁门店)内张挂的横额、POP、海报、KT指示牌、标贴等均须包含活动标识,并在显眼处设置本次活动的导购指示牌和优惠措施公布栏,向消费者公布。活动期间各参与企业的员工可佩戴活动的标识。指派专人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政策和信息咨询、为消费者解疑答惑;积极协助顾客办理相关手续。
(四)加强信息沟通和发布。广州经贸网将及时报道宣传月相关信息。请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参与企业的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情况。
(五)加强安全经营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级市经贸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活动的组织安全管理。各企业是活动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体,应制定促销活动相关消防、安全等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并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