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验收评估阶段。7月5日前,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完成对各县区的验收评估工作。7月15日前,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完成对我市和各县区卫片执法检查验收评估。8月1日前,国土资源部联合验收组根据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评估结果和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分析结果,对全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验收评估。
第三阶段:成果上报。7月10日前,各县区将图斑核查与整改查处结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纸质一式三份),经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违法图斑核查情况、整改查处及落实情况具体信息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上报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汇综县区查处情况后,于7月21日前报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分级问责阶段。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超过15%和2010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核查不实,整改查处不到位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区分责任,向县区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启动约谈问责机制,直接查处,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同时根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排序,报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土地违法用地严重地方政府联合启动问责。国土资源部根据验收后的图斑核查和整改查处结果、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分别进行综合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和启动问责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启动问责工作。
五、督查验收方法和具体工作要求
(一)督查验收方法。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督查验收,要在市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督查验收。同时,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各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之间进行交叉互检,相互监督,确保督查达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的目的。在督查期间,通过12336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举报,同时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用地计划指标及巡查台账等进行相互验证,及时发现问题,对督查中发现存在的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15号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检查验收工作采取书面调查、实地核查和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一是听取各县区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二是查看执法检查活动中形成的文字、音像和影像资料;三是随机抽查项目用地使用情况及违法用地现场;四是核对各类统计报表数据;五是检查重点案件查办及挂牌督办案件的处理情况;六是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随机了解其他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