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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资委关于201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国资委关于201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沪国资委考核[2011]171号)


各委管企业: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上海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深入推进之年。为贯彻落实上海经济工作会议“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围绕市国资委2011年重点工作,不断深化和创新考核机制,完善考核责任传递体系,引导国有企业全面提升整体素质和发展质量,切实注重主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现就201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业绩考核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1年及“十二五”时期业绩考核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服务于“形成一批核心主业突出、核心技术领先、核心竞争力明显的龙头企业”的目标,确保“5+1”工作任务的推进。业绩考核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五个重点:一是引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起经营业绩目标和保值增值责任的传递机制,提升企业价值管理水平。二是引导企业整合资源、并购重组、优化布局,提高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力度和证券化率,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三是引导企业力争2011年基本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夯实发展基础。对部分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处理难度较大的委管企业,通过锁定历史遗留问题的范围及内容,排出解决时间表。四是引导企业树立科技创新主体意识,健全科技创新责任与激励的传递机制,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主业、核心技术、核心竞争力,并进一步增强项目转化能力和产业化能力。五是引导企业切实改进“短板”。对审计中暴露出的严重问题强化审计整改工作,对行业收缩、层级压缩和调整清理任务较重的企业加大考核力度。六是突出考核针对性。对产业类企业完善同行业对标,对投资类公司重点关注风险控制和资金平衡,对科研类企业加强科研转化能力的要求。

  二、积极推进任期考核工作

  进一步遵循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要求,积极构建股东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经营层的任期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委管企业实现科学发展。重点加强规划与考核的衔接,企业(董事会)通过的“十二五发展规划 ”、“三年行动计划”,既是开展任期考核评价的目标依据,也是确定年度考核目标的重要参考。一是对董事会建设试点的委管企业董事会全面实施任期考核评价;二是积极引导、鼓励有条件的非试点企业试行任期考核评价,力争60%以上的产业类企业实施任期考核评价;三是对暂不进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的企业,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从战略决策能力、价值管理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开展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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