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全省发改系统2010年度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
(浙发改研究〔2011〕401号)
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委内各处室,委属、委管单位:
为促进全省发改系统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提高调查研究工作的整体水平,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全省发改系统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的资格
1.研究成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主题主线要求,以及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两创”总战略的精神,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重“十二五”发展研究,注重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调研,研究报告要求材料翔实、分析透彻、观点鲜明、文字精炼,具有相当研究深度和可操作的对策建议,为本级党委政府决策所采纳,对推进我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2.2010年内完成并经过评审(表附后)的成果。凡已获得过国家、省部级、市(地)级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不再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各市发改委、义乌市发改局申报限额为5项;各县(市、区)发改局申报限额为2项,委内各处室、委属各单位申报限额为2项,委管单位5项。
2.申报的研究成果每篇字数不得超过1万字(不包括附件),凡有领导批示或被有关文件所采纳的,将其作为附件一并报送。凡不宜公开发表的内容或数据,请作者和申报单位自行删除。
3.申报的研究成果连同《全省发改系统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附后)以书面形式(各1份,须盖章)报省发改委研究室(委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格式统一为Word文档,A4纸,仿宋小3号字,其电子文档统一发至省发改委研究室电子邮箱:Zys@zgb.com.cn。
4、每篇研究成果署名不超过5人。
三、申报、评奖时间
1.请各单位精心组织,按统一格式(书面内容与电子版内容须一致),于6月15日前报省发改委研究室(委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2.省发改委学术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审组,于8月底前评出优秀研究成果并予以通报表彰。
四、联系方式
省发改委研究室(委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陆敏凤,联系电话:0571-87056222(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