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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纠风办拟定的2011年天津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八、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重点整治高收费、乱收费行为。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入园挂钩的各种费用,重点整治违规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赞助费、资料费、补课费等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严禁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占坑班"和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成果,加大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力度。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切实解决教辅材料散滥、价格虚高和变相强制征订等问题。
  九、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完善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坚决纠正公路超期收费等不合理收费问题,撤销违规设置的公路收费站(点)。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惠民。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
  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积极组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重点对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开展民主评议。创新评价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健全评议结果运用机制,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开辟群众有效参与纠风工作的途径,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互动交流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纠风工作志愿者队伍的监督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参与纠风工作。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密切关注、及时解决媒体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办好"行风坐标"节目,完善"天津正气清风网"。以服务窗口为重点,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
  十一、深化治理"小金库"工作。巩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深化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纪执法,加强监督检查,严惩顶风违纪行为。对不进行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从重从严处理,原则上都要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注重源头防治,严格清理、监控部门银行账户,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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