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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苏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苏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爱卫会〔2010〕1号)


各市、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委员部门:
  现将《2010年苏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2010年苏州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键之年。今年爱国卫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0]6号),大力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镇村创建,加强农村改厕和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开展“除害防病”活动,普及健康素养知识,开创爱国卫生工作新局面。
  一、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推进卫生镇村创建深入发展
  1.加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提升国家卫生城市管理水平。年内,苏州市及五个县级市将接受国家卫生城市的复查,各级卫生部门、爱卫办要主动会同城管部门,组织开展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全国和省爱卫办组织的国家卫生城市年度检查。
  2.加大卫生镇村创建和长效管理力度。组织开展“十佳”国家卫生镇和“三十佳”省卫生村的评选活动,加强对新创建的省级卫生镇村指导,对已建成的卫生镇村进行明查暗访。2006年命名的4个国家卫生镇(吴中区木渎镇、昆山市千灯镇、吴江市震泽镇、太仓市陆渡镇)要通过省级复审,2009年创建的2个国家卫生镇(吴江市横扇镇、园区唯亭镇)要通过全国爱卫办的考核验收。
  3.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按照上级爱卫会的统一部署,推进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开展好季节性爱国卫生运动,解决局部地区脏、乱、差的环境。
  4.认真贯彻《苏州市区单位卫生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单位卫生组织管理和卫生制度建设。继续委托市健康促进会对市区各类单位卫生进行指导评估,市爱卫办将适时进行复核和抽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通报制度,促进单位卫生的规范管理。
  二、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强化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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