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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苏州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苏州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卫党〔2010〕13号)


各基层(代管)单位党组织:
  现将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苏组发〔2010〕4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局机关和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开好一次动员会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动员会,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工作,并组织和督促本单位在职党员到居住地报到。
  二、要积极做好与相关社区党组织的联系工作。各单位要做好与相关社区党组织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社区党组织对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好开展活动的具体事项。
  三、要加强对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的有效管理。各单位要定期了解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情况和表现,每季度末一个月的25日前将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情况小结,书面报送局党委组织处。对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反馈和考评结果,要进行综合运用,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相结合。
  四、要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对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有效举措和意见建议,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同时可专题报送局党委组织处。
  五、在职党员进社区各阶段活动具体安排。
  1.部署发动阶段(2010年4月10日前完成)。各单位召开动员会,组织在职党员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广泛进行思想组织发动;下发《苏州市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记实手册》(每人一册),并组织在职党员学习,切实掌握其活动内容等要求。
  2.集中报到阶段(2010年4月底前完成)。指导在职党员填写好《苏州市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记实手册》,组织和督促在职党员按规定时间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
  3.检查汇总阶段(2010年5月15日前完成)。收集好党员《报到回执》,汇总在职党员报到情况,并于5月15日前将《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情况统计表》报送局党委组织处。对个别未报到的在职党员,要摸清原因,做好工作,督促其及时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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