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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城市管理局、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开展城区车容车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贵阳市城市管理局、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局、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开展城区车容车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城区车容车貌管理,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省、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即日起,在城区开展车容车貌专项整治行动,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容车貌整治对象为在城区道路行驶或停放的所有机动车辆,含社会车辆、城市客运车辆、长途客运车辆、渣土建筑物料运输车辆、垃圾清运车辆、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车辆等。

  二、车容车貌整治标准为车身整体外观良好,无明显破损、无有碍观瞻的油污、无严重污迹或灰垢;车窗玻璃明净,无明显破损;车身广告清晰、无明显残破;车底、车轮不得附着大量泥土,不得污染路面。

  三、城市客运和长途客运车辆实行一日一清洗、一周一大清洗的机制,交通部门对未按规定清洗车辆的责任人、责任单位予以处罚;渣土建筑物料运输车辆、垃圾清运车辆违反整治标准的,由城管、住建、交警等部门采取倒查工地、暂停施工、取消渣土准运资格等方式对建筑工地、生产企业、作业单位予以处罚;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车辆违反车容车貌整治标准的,除接受城管、交警部门处罚外,车辆所属单位还将对驾驶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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