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澳中综合楼》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洪发改设字〔2010〕41号)
南昌市昌北开放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
报来要求对《澳中综合楼》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收悉。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原则同意由万地联合(厦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总图和规模
1、同意该工程在红谷滩新区红谷一路以西、丰和中大道以北规划地块内兴建。总用地面积4133.40平方米。
2、本次审查的大楼为16层一类高层办公建筑,地下一层设设备用房和平战结合汽车库。总建筑面积为11335.47平方米,其中地下层建筑面积为1004.77平方米。
3、容积率:2.5。
4、建筑密度:18.3%。
5、绿地率:30.0%。
6、汽车泊位:41个。
7、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合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总体布置。
8、计算和布置非机动车泊位。并设置无障碍设施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相接。消防扑救环境应进一步优化。
9、地下车库汽车出入口坡道宜调整位置,以利车辆顺利进出。地下坡道与道路边缘之间,应设≥7.5米宽安全缓冲区。
二、单体建筑
1、该建筑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置紧凑。原则同意所报的单体建筑设计。
2、完善无障碍设施。首层大厅入口门槛高>0.015米,应设坡道通行轮椅。
3、地下室设备用房不应直接向汽车库开门。供设备用房人员疏散的楼梯间应设前室;疏散门外不能布置泊位。
4、二座楼梯出屋面后应连通。消防电梯机房应设2.0h的防火墙体和甲级防火门与客梯机房分隔。
5、宜按建筑面积每5000平方米设置1台电梯。二、三层层高偏高,宜优化。
6、应补充说明风载计算的地面粗糙度类别。对偶然偏心的影响,刚重比和桩轴压比以及风载和地震作用下的位移角,应予计算交代。
7、桩基应有二种以上方案比较择优选用。桩基嵌岩深度宜取2d,并通过静载试桩确定单桩承载力。
8、纯地下室及一层建筑的桩基,其持力层应进一步优化,并考虑抗浮、桩基抗拔的措施。
9、地勘资料查明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弱腐蚀作用,设计应采取措施。
10、剪力墙布置偏少,底部几层墙体偏薄,应予调整;应列出框架部分所占地震总倾覆力矩的比例,以判断体系的抗震等级。
11、室内消火栓系统水泵接合器与相关室外消火栓相距偏远,应作调整;水泵接合器设置地点宜结合场地环境,合理设置。
12、加压给水系统宜采用加压泵和高位水箱联合供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