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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1〕9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领导和协调,扎实推进我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国耀(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林德志(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燕菁(市规划局局长)

  林长树(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阮跃国(市建设管理局局长)

  成 员:黄晓舟(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 伟(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耀辉(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

  林树枝(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白玉渊(思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林 建(湖里区政府副区长)

  蔡顺驰(集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何伯星(海沧区政府副区长)

  叶振杉(同安区政府副区长)

  齐晓玲(翔安区政府副区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规划局,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林德志(兼)

  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伟(兼)

  办公室副主任:王耀辉(兼)

  成 员:沈瑞全(市规划局用地处处长)

  卢海林(市国土房产局土地利用处处长)

  周丹蓉(市建设管理局建设处副处长)

  蔡成果(市发改委主任科员)

  林崇伟(思明区重点办)

  朱绍峰(湖里区重点办副主任)

  王 丰(市规划局集美分局副局长)

  洪福平(海沧区建设局副区长)

  王华兴(市规划局同安分局科长)

  李岁端(翔安区建设局副局长)

  三、各区政府参照成立区“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及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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