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打非”专项行动时间为5月上旬至7月上旬。分为三个阶段进行:5月中旬前,各省辖市农机主管部门制定“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印发实施;5月中旬至6月中旬,各地结合实际,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打击;6月下旬至7月上旬,各地要组织开展检查督查活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并对“打非”专项行动进行总结。省局将组织督查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找准“打非”专项行动的重点,研究切合当地实际的行动方案。省局成立以王勇副局长为组长,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陆立国为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协调指导,掌握行动进展,落实好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宣传发动,增强舆论监督。各级要充分利用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打非”专项行动要求,增强农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农机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快速反应的监督机制,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三)严肃查处,强化违法问责。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查处每一起非法违法事故,对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非法违法责任事故要协调严处。对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农机生产经营单位和负责人,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认真总结,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各省辖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打非”专项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总结工作,各市于5月20日前、 7月1日前分别将本地“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总结材料报送省农机安全监理所;并于每个季度结束后2日内将《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送省农机安全监理所。
省所联系人:李俊峰,联系电话:025-86468760,传真:025-86468770
附件:
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情况统计表
(2011年1月- 月)
填报单位:
| 开展农机执法行动情况合计
| 无牌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农机生产作业经营活动的
| 谎报、瞒报农机事故的
| 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 拒不执行农机安全
监管监察指令、
抗拒安全执法的
| 其他非法违法从事农机生产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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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处)
| (起)
| (起)
| (起)
| (起)
|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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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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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以来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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