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强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规范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确保9大类2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特色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确保以常住人口为基数,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33元。继续开展老年人免费体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启动市民健康白皮书发布、职业病危害监控、部分病种基本药物免费供给等特色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6.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实施办法,加强项目管理,促进公共卫生任务的落实。建立健全以公益性质为导向、以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核心、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逐级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7.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疾控体系能力建设,完成全市疾控机构绩效考核。加快启动市公共医疗中心项目。加快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建制镇卫生监督分所覆盖率达90%以上。完善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开展等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
8.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急性传染病的防控,推进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开展社区慢病高危人群健康评估和心理干预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全面推进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制定实施全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开展职业病哨点监测,建立职业病和化学中毒应急救治网络。强化卫生应急工作常态管理,张家港市、昆山市、工业园区通过省厅卫生应急示范市(区)验收;加强母婴安全管理,全面开展产科质量技术指导,落实母婴安全各项制度,保障母婴安全。
三、健全基层服务体系,满足群众服务需求
9.健全基层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规划设置的调整,各县级市要全面推进政府所在地乡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古城区要按照“增量建公立、存量调结构”的原则,稳步推进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年内新建5个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推进社区卫生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推行以人员管理为重点的“八统一”镇村一体化管理。年内力争1-2个县(市)区建成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市),已经建成的先进区(市),要通过省级复核评估。力争新增8家以上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乡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