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继续实施医院五项工程。高度重视卫生行风问题,组建行风督查巡回检查组,严格落实卫生系统三条禁令、一次申告待岗和重要岗位轮岗制度,严厉处置违纪违规行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强化医疗质量的控制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加强医院绿卡办建设,完善绿色通道功能,确保服务到位。
19.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实施《
苏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继续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第三方调处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积极推进平安医院建设,保障医疗安全,年内再创建一批达到标准的省、市级平安医院和示范单位。
20.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成立中医发展领导小组,设立中医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中医医疗、中医治未病和中医康复“三位一体”的中医服务体系。争取市政府出台《苏州市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意见》。评选一批苏州市名中医。依托吴门医派发源地的优势,积极弘扬中医文化,巩固中医中药江苏行活动成果,促进全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和理解。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服务,年内新增1个以上省级中医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七、加强统筹协调工作,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21.推进健康城市建设。争创全国健康城市示范市,对健康城市建设及指标体系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制定建设健康城市“新三年行动计划”,丰富健康城市建设内涵。实施健康促进百千万工程,开展健康苏州大讲堂健康知识巡讲。
22.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项目检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化除害防病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卫生城市、卫生镇国家级复查,以及灭蝇、灭蟑先进城市复查。完善卫生镇村长效管理,对2005-2007年建成的江苏省卫生镇和卫生村进行复查,完成农村生态改厕建设2200户。
八、强化卫生规划管理,积极创建文明行业
23.制订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启动编制新一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结构和布局,确立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
24.重视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领军型人才资助与扶持力度,加强公共卫生、全科医学、社区护理等医学急需人才培养。落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做好绩效工资实施的各项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