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对口支援方案》的通知
(苏卫医〔2009〕96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区有关医院:
根据省卫生厅《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对口支援方案》苏卫医(2009)98号文件精神,现将市卫生局制定的《苏州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对口支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制定本行政辖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对口支援方案,并加以落实。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苏州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对口支援方案
近期,我国甲型H1N1流感患者骤增,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多,重症与危重症病例持续增加,死亡病例不断发生,医疗救治任务十分艰巨,为加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根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09〕245号)和省卫生厅《江苏省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对口支援方案》要求,特制定我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对口支援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对口支援工作是应对目前省内和我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医疗救治重要措施,发挥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的资源优势,切实加强对我市基层医疗机构甲型H1N1流感整体医疗救治水平和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增强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和医疗救治能力,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加强培训
甲型H1N1流感对口支援工作要突出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的救治,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受援市区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疗救治水平。
(二)统筹资源,有效救治
及时、合理调配人力、物力等医疗救治资源,集中优势力量,提高医疗救治工作水平。坚持“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充分发挥省、市、县级专家组的作用,做到重症病例的早发现、早救治。
(三)协调推进,统一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