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2010年南京市药品监督评价性抽验和下半年针对性抽检工作的通知
(宁食药监稽〔2010〕67号)
各区县局(分局)、市药品检验所、机关有关处室:
为促进全市药品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的规定以及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2010年南京市药品监督评价性抽验和下半年针对性抽检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区县局(分局)在市局统一领导下,结合日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评价性和针对性抽验工作,市局将加强对针对性抽验计划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抽验任务
2010年全市共下达药品监督评价性抽验240批次,下半年药品针对性抽验1500批次,抽验任务纳入稽查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同时结合市药检所下半年搬迁新址的实际情况,2010年全市药品评价性抽样和下半年药品监督抽样工作原则上于2010年10月1日前完成。
(一)评价性抽验
2009年我市首次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高风险品种实行药品监督评价性抽验,从多侧面、多角度分析了我市药品质量实际状况,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今年全市药品监督评价性抽验工作在2009年工作的基础上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为重点,实现全覆盖抽验,对涉及全市药品生产企业的160余种品规的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进行评价性抽验,原则上每个品种抽验两批次药品(评价性抽验品种见附件一,品种不含2010年国家药品监督评价性抽验已抽验的药品),同时对市场上用量较大、使用面广、容易出问题的高风险药品、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专项抽验以及其他品种进行评价性抽验(具体抽验方案由市局制定)。各区县分局(局)对辖区内涉及的评价性抽样品种进行抽样,市局稽查处积极配合好分局完成好2010年药品监督评价性抽验工作。
(二)针对性抽验
全市各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均纳入监督抽验范围。2010年下半年监督抽验的重点品种为:
(1)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从外埠药厂直接购进的药品(含广告药品)及医疗机构配制或调剂使用的医院制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