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全面推进食品最安全城市建设。秦淮、下关、雨花台和栖霞区要全力完成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任务,全面启动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园地)建设,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区(县)、镇(街道)创建成果,积极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6、全力保障重点时期、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特别是上海世博会主题论坛“环境变化与城市责任”及相应主题活动期间,加强对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节令食品,组织开展全市性专项检查。对旅游景区、农家乐、大众饮食街、小吃广场等重点区域的公共餐饮进行专项整治,保障游客饮食安全。
7、认真做好职能调整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专题调查,摸清全市餐饮服务环节的数量、规模,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状况;加大培训力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为履行新职能创造良好条件。
三、全面实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秩序
8、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坚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发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结合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逐级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工作。
9、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和省局《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将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作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的日常监管。加强基本药物全程监管,监督企业严格落实GSP,严格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制度,充分发挥执业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的作用,指导患者合理用药。加强基本药物评价性监督抽验和不良反应监测,完善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加大政府招标药品、计生药械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药械质量。
10、强化源头监管,确保药械生产质量。强化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针对企业质量管理状况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和差异化监管。加强培训,为新版GMP实施创造条件。以高风险类药械生产企业为重点,试行年度企业质量报告制度,开展评价性监督抽样检验,全面推进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做好《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到期换证的相关工作。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GMP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