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渔业发展的意见
(新政发〔2011〕4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渔业有了较快发展,形成了捕捞养殖、加工、市场营销共同发展的新格局,走上了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道路。一些新疆特有鱼类开始向全国推广,博斯腾湖、赛里木湖和乌伦古湖等水域通过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认定,池沼公鱼、高白鲑等鱼类产品实现了出口创汇。渔业已成为我区优势特色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具发展潜力的区域性新兴产业。2010年全区水产品产量突破10万吨,连续多年位居西北省区前列。全区渔(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300元。渔业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繁荣城乡市场,改善各族人民群众膳食结构,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还应看到,我区渔业发展的产业基础还比较薄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需要加快改变;渔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化经营需要进一步加强;水产种苗培育、技术推广、水生动物疫病防治、渔业水域环境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为了加快把我区渔业的独特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促进渔业又好又快发展,适应不断改善民生的需要;适应“三化”同步协调发展,加快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适应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的需要,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渔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战略,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新疆实际的渔业现代化道路,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发展特色经济鱼类产业为重点,以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产业政策引领渔业健康发展,以创新手段提升产业档次,发挥特色优势,优化区域布局,完善服务体系,围绕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有效供给,加强基础设施及市场开拓能力建设,推进产业化经营,发展节水型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渔业,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渔业优势资源转化,推进现代渔业建设,努力把新疆建成西部独具特色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渔业生产基地,实现全区渔业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努力实现2015年全区水产品产量15万吨,其中特色经济鱼类年产量达到6万吨,实现渔业经济总产值30亿元,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万元。2020年,全区水产品产量达到20万吨,其中特色经济鱼类年产量8万吨,实现渔业经济总产值56亿元,渔民人均纯收入2万元。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