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县级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实施方案(农机)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农机行函〔2010〕6号)
南京、无锡、徐州、常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市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县级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发改农经发〔2010〕410号)精神,要求以县为单位组织编制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实施方案(2009-2012),为切实参与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结合我局与省发改委会商的情况,就有关编制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项目县范围
《江苏省新增43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实施规划(2009-2020年)》规定:我省11个市42个县,要求增产粮食39亿斤,其他地区7个县,增产粮食4亿斤。因此49个产粮大县都要求以县为单位组织编制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实施方案(2009-2012年),其中每个县都要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编制农业机械化体系建设内容。(49个粮食大县名单见附件1)
二、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内容
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快开展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省级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0〕35号),要求各地优先安排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重点解决农机服务体系的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每个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县级农机推广服务能力。购置农机化技术培训、田间作业效果测试、信息服务、推广服务车和示范教学样机等设备,修建技术培训业务用房和样机库棚等设施;
(二)安全监理服务能力建设。购置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终端、执法用车、移动式安全检测装备、无纸化计算机理科考试系统、全库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术科考试电子桩考仪等设备,修建农机监理业务审批用房和术科考试场等设施。
(三)合作社(组织)服务能力建设。每县选择10个左右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进行示范建设,补助购置维修、信息处理等设备,修建机具停放场、库、棚等配套设施,全面改善农机具维修保养条件,提高机具使用寿命,保障机械性能良好,示范带动其他合作(社)组织健康发展。
每个县要围绕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来组织编制农业机械化体系建设,不能随意取舍。为做好实施方案编制,根据农业部的精神,省局研究形成了参考建设标准,供有关县编制时参考,见附件2-4。
三、项目投资安排
县级农机推广和安全监理能力建设。投资估算分别为150万元和100万元,中央补助比例按80%,中央补助约200万元;
农机合作(社)组织建设。中央资金补助比例按60%,中央采取定额补助,其余由地方政府和合作(社)组织自筹解决。按每个合作(社)组织50万元进行测算,每个项目县扶持10个合作(社)组织,共需投资500万元,中央补助300万元。
为此,每个项目县总投资按750万元,其中中央安排500万元的投资规模进行编制。
四、要求
(一)请各市立即与市发改委衔接,根据有关精神,加强领导,结合当地实际,指导所辖县(市、区)做好《县级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实施方案(2009-2012)》的编制工作。
(二)省发改委通知要求有关县于4月底前上报,时间较紧,请有关县(市、区)主动与当地发改部门衔接,按照省发改委《通知》(苏发改农经发[2010]410号)文附件2--《县级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实施方案(2009-2012)编制大纲》的要求,积极参与做好农业机械化体系建设内容的编写工作。
联系人:陈建清、王琨,联系电话:025-83275132、83275120。
传真:025-83275253、83275252,电子信箱:ddarek526@163.com。
附件:1.江苏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粮食生产大县名单
2.县级农机技术推广公共服务能力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测算表(参考标准)
3.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所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测算表(参考标准)
4.县级农机专业合作社分区域单位建设内容及投资测算表(参考标准)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江苏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粮食生产大县名单
市 | 县数 | 入选县(市、区) | 其他县(市、区) | 备注 |
南京 | 2 | 溧水 | 六合 | |
徐州 | 6 | 铜山、睢宁、新沂 | 沛县、邳州、丰县 | |
常州 | 2 | 溧阳、金坛 | | |
南通 | 4 | 海安、如东、如皋、通州 | | |
连云港 | 4 | 东海、灌云、灌南 | 赣榆 | |
淮安 | 6 | 楚州、淮阴、涟水、洪泽、盱眙、金湖 | | |
盐城 | 8 | 盐都、响水、滨海、阜宁、射阳、建湖、东台、大丰 | | |
扬州 | 5 | 宝应、仪征、高邮、江都、邗江 | | |
镇江 | 2 | 丹阳、句容 | | |
泰州 | 4 | 兴化、靖江、泰兴、姜堰 | | |
宿迁 | 5 | 宿豫、沭阳、泗阳、泗洪 | 宿城 | |
无锡 | 1 | | 宜兴 | |
合计 | 49 | 42 |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