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宁科【2010】42号)
各区县科技局、发改局、财政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组织好2010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计〔2010〕61号)要求,现将本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范围、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一、支持重点与申报条件
2010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以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强工作组织和工作部署,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成果迅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努力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加快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2010年重点组织实施以下五大类项目:
1、新兴产业专项项目(A类)。围绕省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和自主创新“双百工程”确定的目标任务,继续加强对传感网、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等具有较好基础和发展优势的新兴产业的支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集中打造若干特色鲜明、具有高成长性和较强竞争优势的产业创新集群。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新型平板显示、移动及卫星通信、精密模具及先进机器人、设计创意等具有较大潜力和较好发展前景的新兴产业的培育引导,超前部署一批引领未来发展的新兴产业。
申报该类项目的基本条件:(1)目标产品处于产业链的重要节点,对提升新兴产业整体水平具有显著作用;(2)项目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和创新,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规模产业化的技术基础;(3)申报企业应为国内同行业中的骨干企业或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运营状态良好,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研发能力、创新人才团队和资金筹措能力。企业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上年R&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以2009年度R&D清查填报数据为准);新办企业应具有高素质、有影响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并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具体申报范围详见《指南》第一部分“新兴产业专项项目(A类)”所规定的内容。
2、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专项项目(B类)。以做大做强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为目标,重点发展以生物技术药和生物工业产品为先导的10大产品集群,鼓励具备生产条件的重大创新药物产业化,发展大品种创新药物,优先支持中国医药城等重点医药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生物技术与新医药产品,大力提升骨干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