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该类项目的基本条件:(1)目标产品市场前景好,对提升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发展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2)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新药须取得临床批文,医疗器械须有国家颁发的注册证书;(3)申报企业应为国内同行业的骨干企业或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研发能力、创新人才团队和资金筹措能力。企业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上年R&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以2009年度R&D清查填报数据为准);新办企业应具有高素质、有影响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并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具体申报范围详见《指南》第二部分“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专项项目(B类)”所规定的内容。
3、滚动支持项目(C类)。为引导和鼓励企业持续创新, 2010年继续设立滚动支持项目。该类项目重点支持新兴产业方向,主要围绕省自主创新“双百工程”和省科技厅“重大项目推进工程”确定的重点项目进行组织。一方面,择优遴选部分已实际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一定产业化基础的项目,支持其做大做强,着力提升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择优遴选部分已形成一定产业规模,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鼓励消化吸收再创新,扶持其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切实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形成自主品牌。
申报该类项目的基本条件:(1)项目应符合指南方向A类和B类的申报范围,并属于省自主创新“双百工程”和省科技厅“重大项目推进工程”确定的重点项目;(2)申报企业应为本行业的国内龙头骨干企业,具备雄厚的创新实力、资金筹措能力、完善的产业化实施条件,且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产业化建设指标未做调整;(3)企业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上年R&D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以2009年度R&D清查填报数据为准),项目实施中已获授权或申请受理的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4)已实施完成的项目,须通过验收,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并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更高水平的创新,目标产品应具有国际竞争力;(5)正在实施的项目,应为重大整机或关键部件,且关键技术已实现重大突破并切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我省产业提升和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战略意义,项目的技术方向、创新水平、对产业的带动力及市场前景等均属于 “重中之重”项目。
4、招标组织项目(D类):为加强重点产业领域的技术突破,今年将围绕我省发展创新型经济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科技需求,采用招标方式,在风电并网控制、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叶片自主设计、半导体照明外延及芯片、光伏及LED关键自主装备、大容量储能系统等方面,面向国内外公开组织招标,集聚国内外优势科研力量,集中突破制约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核心技术,促进产业跨越发展。该类项目的具体方向详见《指南》第四部分“招标项目(D类)”所规定的内容,其申报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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