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科〔2010〕13号)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产业(集团)公司,各有关高新技术企业:
自2008年,按照科技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以来,我市已有400余家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已通过认定(包括正在公示)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打造创新型经济,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市将开展对有关企业进行发展调研工作,请各有关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先行自查,在此基础上,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对重点企业进行现场考查。
请各主管部门协助辖区内有关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标准进行认真疏理,填写所附表格,并于2月3日前反馈,需补充的材料于2月25日前报送。
所有材料由市高新协会受理。
联系人:沈国栋 朱兆熙
联系电话:83226356 57715705
E-mail:njgx@njnet.nj.ac.cn
如有疑问,请与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
联系人:刘卫卫
联系电话:83639281 83639282
附件1、填写说明
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统计情况表(表1)(略)
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统计表(表2)(略)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08-2009年度已认定(含正在公示)高新
技术企业辅助材料统计表填表说明
一、填表要求:
(一)此表由企业填写,企业所在地科技局初审后上报。
(二)表1:2008-2009年度认定(含正在公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情况统计表,主要统计申报材料中所列知识知识产权情况。
表2:2008-2009年度认定(含正在公示)高新技术企业情况统计表,主要针对申报材料中辅助材料不完善的情况统计。
二、知识产权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