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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6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保护耕地,坚决纠正违法批地、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出让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7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和依据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市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依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土地、矿产利用开发和管理秩序,加强耕地保护,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二)工作依据
  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依据是《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和《通知》。各区县、开发区都要严格按照《规范》和《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规范》规定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内容为准。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2010年度我市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和“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二次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库中作为建设用地的“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中提出的新增建设用地疑问图斑;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岳华峰任组长,副市长朱智生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国土局、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以及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负责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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