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教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办法的通知


机构评估情况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残联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市残联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训练

情况

训练持续时间

 

 训练起止时间

 

收费标准

元/月

收费总额

家长(监护人)签字:

机构盖章

区(县)残联

补助

补助金额:  

 

领取人签字:        区县残联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基本情况由家长或监护人填写,逐级上报至区(县)残联审批。“申请补助项目”栏为单选,一项一报,并需在具体项目中,注明申请辅助器具名称,申请到康复机构康复训练的,需注明机构名称、训练内容、时间;区(县)残联意见,需注明补助方式,补助金额,入住康复机构名称。人工耳蜗植入或升级要经市残联审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