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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筑人社发【2011】7号)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定点培训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创业培训工作,加强创业培训及后续跟踪服务,建立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创业实训体系,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满足创业者的培训需求为立足点,结合创业者的特点和不同创业阶段的需求,分类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加强创业后续跟踪服务指导,整合资源,构建培训、咨询、指导、服务工作平台,根据创业成果考核跟踪服务效果;发挥创业培训对于创业就业的促进作用,培养创业能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二、培训内容和要求

  (一)以《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为主要培训内容。结合创业者不同创业阶段,分类开展培训。

  1.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组织开展《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帮助其客观评估自己的创业素质,激发创业意识,获得切实可行的创业想法。每班培训人数不超过50人。

  2.对具备创业条件、尚未开业和开业初期的人员,组织开展《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指导其科学合理地选择创业项目,掌握企业登记注册、人员组织、相关法律知识、开业资金测算、制定《创业计划书》等创业知识和技能,为成功创业奠定基础。每班不超过30人。

  3.对企业初创阶段和已开业的人员,组织开展《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帮助其提高市场营销、成本核算、采购、存货管理、记账、企业计划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建立基本企业制度,调整经营思路,改善管理措施,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开发更多的就业岗位。每班不超过30人。

  (二)各种专项模块式的培训,例如:创业指导、优惠政策、融资贷款、项目运作、法律常识等专题讲座,从不同方面满足创业者的实际需要。

  (三)创业实训模拟公司项目、其他的创业培训项目和创业实训项目。

  三、后续跟踪服务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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