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关于2009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
(成经〔2009〕235号)
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
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贯彻《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成办函〔2009〕148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市工业生产平稳正常进行,特制定《市经委2009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全市工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强有力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安排专人负责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努力实现全市工业经济,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任务,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09年7月6日。
(二)工作职责
成立市经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礼
副组长:左正洪、李忠仆、王永新
成 员:罗西临、雷春平、李 浩、胡演斌、彭明棣、黄 晴、罗 峰、郭克真、吴兆川、谢 乐、王保华、李能超、各区(市)县工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职责及其分工:
市经委负责督促指导各区(市)县工业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其中:经济运行处负责牵头制定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和收集汇总安全检查情况,工业园区处负责牵头检查园区内危化企业,化工处负责牵头检查化工产业企业,轻工纺织处负责牵头检查轻纺产业企业,电子信息处负责牵头检查电子信息产业企业,冶金建材处负责牵头检查冶金建材产业企业,食品饮料处负责牵头检查食品饮料产业企业,机械汽车处负责牵头检查机械汽车产业企业,生物医药处负责牵头检查生物医药产业企业,直属单位管理处负责牵头检查直属企业;
市能源办负责牵头检查全市成品油经营企业、液化气储罐站、配送点、CNG站场、天然气企业门站、储配场站、调压站;
市中小企业局负责牵头检查全市煤矿企业和矿山作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