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国土资源系统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国土资发〔2011〕105号)
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成都市国土资源系统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成都市国土资源系统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成都市国土资源系统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和《
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落实市政府《成都市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进一步推进我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我市国土资源系统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加强领导,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
(一)调整领导机构
为加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实施,调整充实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敏同志担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国同志任副组长,各机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办公室主任由政策法规处处长杨珍惠同志担任。
(二)强化考核措施
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国土资源管理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监督,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每一项工作任务,做好依法行政每一项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166号令,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建立规范性文件的论证制度
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并对规范性文件所要解决的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或者拟规定的主要政策等进行调研论证。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