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各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对行业作风建设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卫生系统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鼓舞士气、弘扬正气,树立文明行业的良好形象。
2.开展医疗机构行风满意度专项测评活动。今年,我局将结合全市“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医疗质量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对局注册各医疗机构进行行风问卷测评。测评的内容是:服务态度、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服务收费、医德医风(大处方、大检查、红包、回扣)等。测评结果向全社会公布。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严格按照《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执业医师法》、《
处方管理办法》等依法处理、坚决查处,并与医疗机构等级评价、校验、医务人员的职称评审等挂钩。切实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满意度,逐步实现人民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防得住病。
3.认真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将医德考评与医师定期考核、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4.要按照卫生部开展临床路径的要求,积极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收费制度改革。
5.全面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招标后药品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管理,认真履行购销合同,督促供货和配送企业及时配送、医疗机构按时回款,确保各项指标符合省厅要求。乡镇卫生院用药要严格执行“两网”配送和国家基本用药目录。
6.进一步加强院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耗材价格的公开,认真落实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物价收费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
7.大力推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坚决制止和打击“医闹”行为,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8.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学会、协会监管。
9.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继续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