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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行署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地工作。

  组 长:刘夏宁       地区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李 平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周世伟       地区行署副秘书长
  郑旭光       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
  曹卫青       地区公安局消防局局长

  成 员:库来西·库尔班    地区经贸委副主任
  李新杰       地区综治办副主任
  穆特力甫·阿布都克热木   地区教育局局长
  依力木江·阿不力孜  地区民政局局长
  赵 强       地区财政局局长
  牛俊民       地区建设局局长
  艾斯拉·阿不力孜    地区文体局副局长
  古丽尼莎·亚森   地区卫生局局长
  阿不都·西库    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 波      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艾尔肯·买买提     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李昆明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高 翊       地区旅游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 正     喀什机场总经理
  张俊斌     喀什火车站站长
  王建华     喀什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国栋     莎车县副县长
  穆合塔尔·艾沙  巴楚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王 龙     叶城县副县长
  苑 宇     伽师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 福     岳普湖县副县长
  孙 怡     麦盖提副县长
  袁建军     疏附副县长
  魏永清     疏勒县副县长
  田国华     塔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骆海理     英吉沙县副县长
  王武利     泽普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公安局消防局,由行署各有关部门指派联络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地区构筑“防火墙”工程工作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应成立主管领导任组长,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经济和信息化、综治、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教育、民政、财政、文化、卫生、广电、旅游、民航、铁路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构筑“防火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并组织、督促所辖乡镇、街道建立领导机构,按计划、分步骤实施构筑“防火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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