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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0年徐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的通知

  附件:
  1.2010年徐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组委会名单
  2.徐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作品申报及评审办法
  3.徐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作品学科分类及认定标准
  4.徐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参赛作品申报表
  5.徐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申报作品(项目)查新报告

二O一O年五月十日

  附件1
2010年徐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 张建勋 徐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州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协会会长
  副主任委员:李保军 徐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处长
  徐新文 徐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副处长
  屈新安 徐州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协会
  秘书长
  委    员:李 英
  滕 汉
  温永康
  联系人电话:滕 汉 83819003
  温永康 85336023

  附件2
徐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作品申报及评审办法

  一、申报程序
  凡申请参加徐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参加所在学校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的获奖作品。
  二、申报要求
  参赛的发明与技术创新作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有关规定;符合《徐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作品学科分类及认定标准》和本办法的有关要求。
  围绕生活、生产、身边的技术,由学生本人独立(合作)构思、设计、制作完成,或在老师指导下完成的发明与技术创新的作品。作品应该具体化、产品化--即提供作品实物。
  可以是:
  1、原始创新的作品。
  2、对现有技术、产品进行新组合的集成创新作品。
  3、对已有技术、产品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再创新的作品。
  不予参赛的作品:
  1、药品和食品;在研制和使用的过程中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有抵触的作品。
  2、仅有发明创新意图但尚未形成发明实体的作品;已由他人发明并已申报专利的作品。
  3、计算机软件(含课件、教学软件)、计算机动画类作品不列入大赛评审范围。但使用计算机作为技术开发工具(指计算机控制、计算、辅助设计等)的创新成果或产品,可以参加评审。
  参赛作品申报时需提供下列资料,包括:①作品申报表(一)、(二);②创新作品项目查新报告;③创新作品的文字说明,说明中应包括参赛作品与已有专利和产品的不同之处的,即参赛作品的新颖性介绍;④创新作品的完整的结构图、原理图、电子线路图等相关资料;⑤以上所有资料的电子文档发送到 jdkyc@163.com 。
  以上①②③④项附件二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评审原则及评审程序
  (一)评审原则
  评审依照“三自”和“三性”原则进行。
  三自:
  ①作品的选题由学生自己提出和发现。
  ②作品的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部分由学生本人构思(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设计和研究完成。
  ③作品主要由学生自己动手制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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