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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做主人、敢担当,谋发展、惠民生”学习讨论活动及政风建设年重点任务推进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做主人、敢担当,谋发展、惠民生”学习讨论活动及政风建设年重点任务推进方案的通知
(哈政法发〔2011〕12号)


办内各处、局:
  现将《市政府法制办“做主人、敢担当,谋发展、惠民生”学习讨论活动及政风建设年重点任务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市政府法制办“做主人、敢担当,谋发展、惠民生”
学习讨论活动及政风建设年重点任务推进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办“做主人、敢担当,谋发展、惠民生”学习讨论活动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深入开展“政风建设年”活动,加快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全面超越自我,特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我市新战略为指导,坚持“自己出题自己答”,说了算,定了干,干就干好,通过明确任务、标准、时限、人员和责任,落实配套制度和措施,切实加强政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确保我办“做主人、敢担当,谋发展、惠民生”学习讨论活动中所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重点推进任务
  (一)深化“谋全局、强主体、重创新、育人才”的工作思路
  1、完善处局工作思路。围绕“谋全局、强主体、重创新、育人才”的新工作思路,结合一季度工作落实情况,对学习讨论中梳理的问题、整改措施等进行回头看,形成各处局的职能定位、工作思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解决问题的措施以二年为规划期,今年的措施应当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各处局,完成时限:4月末)
  2、建立法制工作联系点。各处局自主在市政府部门或区、县(市)中选择1-2个单位作为联系点,开展基层法制工作调研,沟通交流信息,提供指导支持。(责任部门:各处局,完成时限:确定联系点4月末)。
  3、开展法制人才建设。制定法制人才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部门:秘书处,完成时限:印发方案4月末)
  (二)创新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4、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体系研制。(责任部门:综合处,完成时限:形成调研报告7月末,形成指标体系10月末,结合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进行初步试验。)
  (三)创新政府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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