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研究建立以“政府统筹规划、部门认领落实”为主的立法计划生成机制。跟踪新发展战略实施进程,谋划和提出一批重大立法项目,纳入2012年立法计划,做到干一批、储备一批。(责任部门:政法文卫、农林财经、城建立法处,完成时限10月末)
6、试行重大立法项目课题制。在今年立法计划中选取一个立法项目,先行试验,由课题组完成立法调研起草阶段的工作,探索出立法项目课题制运行的基本模式。(责任部门:责任部门由三个立法处根据商定的立法项目确定,完成时限11月末)
7、开展法规规章实施绩效评估。研究制定法规规章实施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我市新战略实施需要,选取一部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开展评估试验。(责任部门:责任部门由三个立法处商定,完成时限11月末)
(四)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8、组织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图谱。以行政权力清理、流程梳理工作为基础,先期完成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图谱制定工作。通过组织建立责任图谱,理顺横向职责关系,划清纵向管辖范围,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落实行使权力的具体部门、执法范围权限、程序要求、岗位人员和执法责任。(责任部门:执法监督局,完成时限10月末)
9、研究建立执法问题收集、处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将社会关注、舆论反映以及其他渠道收集的执法问题,按照执法职责转办,监督处理情况,反馈处理结果,推动各项执法制度落实。(责任部门:执法监督局,完成时限:8月末)
10、开展行政执法绩效评估研究。通过研究,确定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初步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框架,并进行评估试验。(责任部门:执法监督局,完成时限:建立指标体系框架11月末)
(五)创新行政复议工作
11、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体制研究工作。形成研究报告,组织研究成果论证。(责任部门:调查处,完成时限10月末)。
(六)创新政府法制研究工作
12、研究建立谋全局事、办大事、解难题的调研项目生成、推进机制。(责任部门:综合处,完成时限:7月份)
13、提升区县政府法制论坛功能。开展论坛功能定位设计、组织模式研究,形成优化方案并试行。(责任部门:综合处,完成时限:9月份)
(七)创新自身建设工作
14、加强管理创新。制定管理创新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业务梳理、流程再造,升级改造现有办公自动化系统,编制岗位职责说明书,研究建立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并试行。(责任部门:管理创新小组、秘书处,完成时限:12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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