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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略)

  3.201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控制表(不公开)(略)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201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高效设施农业

  (一)设施园艺基地

  1、申报内容:重点扶持新(扩)建“菜篮子”蔬菜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扶持适宜地区发展日光温室、钢架大棚、连栋大棚、智能温室、避雨棚架、食用菌菇房、防虫网、喷滴灌、茶园防霜冻设施、工厂化育苗设施等。

  2、申报主体: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3、申报条件:分散农户由生产基地所在村统一组织申报,单个农户补助规模不得超过30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需经农经部门审查认定列入名录的规范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组织成员补助规模不得超过30亩,所形成的资产按成员人数平均量化到每个成员,分别记入每个成员的账户。鼓励依托科研、基层推广单位申报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

  4、补助标准:每个项目省财政支持额度为50-150万元,补助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附《设施园艺基地补助标准参照表》(详见附件1-1)。

  5、重点扶持区域: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现代特色产业基地、农业现代化示范镇、现代农业示范村。

  (二)规模畜禽基地

  1、申报内容:重点扶持畜禽规模养殖的标准化生产改造、扩能增效和产业技术提升。扶持环节包括:畜禽养殖场(区)改造、圈舍建设及配套设施设备(机械化自动化饲养、环境控制、粪污及废弃物处理、防疫消毒等)、畜禽良种扩繁。

  2、申报主体:规模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

  3、申报条件:已有一定的养殖规模,取得畜禽养殖代码,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新建或扩建后养殖规模达到生猪出栏3000头以上、肉禽出栏15万羽以上、蛋禽栏存3万羽以上、奶牛栏存300头以上;达到江苏省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或农业部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要求(按标准评分80分以上),实现饲养标准化。

  4、补助标准:每个项目省财政支持额度50-150万元。规模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的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3,农业企业申报的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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