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业新技术、新模式集成示范。围绕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生物农业、智能农业的实施,加强品种、技术(模式)集成,创新技术推广方式,扩大农业新技术、新模式推广覆盖面。探索生物农业、智能农业(物联网技术)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
3、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支持市、县新建区域性农业(稻麦、蔬菜)科技综合展示基地;近年来已建成的展示基地可继续申报。
(二)申报主体:农业企业、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科研教学单位。
(三)申报条件
1、现代农业种苗繁育与推广项目:具有品种选育与繁育基础,直接从事规模繁育与新品种推广工作。
2、农业新技术、新模式集成示范项目:项目须在全省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确定的推广区域范围内实施;申报单位须联合推广区域内的2-3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或农业企业联合申报实施。鼓励百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独立申报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支持农村优秀青年围绕农业科技成果应用进行农业创业的项目申报。
3、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
(1)展示基地平台建设申报主体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稻麦展示基地面积200亩以上、蔬菜展示基地面积150亩以上,土地有较长期使用权。
(2)展示技术由相关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申报,由申报单位统一组织,筛选提出本单位最新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的展示计划。
(四)补助标准:每个项目省财政支持额度30-50万元,百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村优秀青年创业项目8-10万元。
四、农产品质量建设
(一)申报内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销售档案、实行产地准出制度、产品包装和标识等,重点支持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示范基地建设,实现质量安全可控、产品生产经营流程可追溯的目标。扶持环节包括:推广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中心检测和田头快速检测,使用产品包装标识,推行产品检测合格后上市交易的产地准出制度;农资连锁经营,建立销售档案,采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定统一的产地、产品编码制度,编制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对生产中的施肥、用药、采收、销售等过程如实记录。
优先扶持以乡镇为单位,“全镇域、整建制”推进可追溯示范基地建设,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功能,实现市场主体质量控制与政府质量监管体系相配套,建设一批农产品质量建设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