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市建设领域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抽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市局高新分局、各区(市)县统计局:
按照《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建设领域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抽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抽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抽检查方式
调整为:企业和项目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采取集中查阅有关资料的方式;对项目单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完成投资,在查阅有关资料的同时将深入现场进行核实的方式。对上月省局审核未入库项目且市局认可的完成投资将进行实地复查。
二、抽中企业和项目单位须带资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投资项目单位须带的资料主要有:企业统计台帐和项目统计台帐;统计人员的统计上岗证;反映工程形象进度的月度表或工程监理报告(上报有建安工程投资的);设备订购合同、设备到位的验贷单(上报有设备购置投资的);反映其他费用投资的财务支付凭证,特别是土地购置费的支付凭证(上报有其他费用投资特别是土地购置费投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