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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三)强化应急处置。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成都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狂犬病应急预案,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准备,加强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迅速启动预案,及时采取各项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四)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各地要加大督查力度,加强监督指导。重点加大对免疫密度、免疫档案、疫情监测等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畜牧部门职责和狂犬病防控工作的分工,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队伍培训。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落实犬只免疫所需的疫苗费、劳务费及工作经费,确保犬只免疫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成都市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

  2.成都市犬只定点免疫点名册(略)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附件1:
成都市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狂犬病,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和《成都市犬只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农牧部门职责分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农业部规定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和“政府保密度,农牧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对全市犬只实行强制免疫。免疫工作采取春季集中免疫和日常月月补免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定点免疫点并向社会公布,对新补栏、新增适龄免疫犬只、错过集中免疫期和已过免疫保护期的犬只,实施补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白。

  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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