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深入开展农机隐患排查治理。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农村道路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活动。要严肃查处非法改装改制、无牌无证、超速超载、不按规定年检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登记证书、牌照、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各种违法行为。

  (三)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局要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科室负责人的安全监管职责; 农机企业(生产、经营、维修)要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建立健全安全目标考核、警示谈话、问责追究等推进机制。

  2. 严格办理农业机械注册登记。各区(市)县农机监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以及《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等规定,严格农业部、省农机局公布的注册登记目录,严格检验标准、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把农业机械安全“准入关”。

  3、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要落实安全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能职责,要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装备设备,确保安全机构、人员相对稳定,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4.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市农委成立以吴远根副主任为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年全活动领导小组,委办公室、机械化处、市农机监理所等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机械化处,负责活动的具体工作。

  (二)宣传教育。各区(市)县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教育、对照检查和落实整改工作,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年活动成效。

  (三)监督检查。市农委将对各区(市)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年活动进行检查,并纳入市农委年度目标综合评比。

  各区(市)县要认真抓好和总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对活动期间的做法、经验、成果、信息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市农委反映,请将活动总结于12月25日前报送至市农委机械化处。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