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产销对接
指导养殖、加工企业与本地大宗消费市场的对接,提高本地生猪产品在本地市场的占有率。
(五)探索和推进生猪产业一体化经营试点
继续抓好邛崃市、彭州市生猪产业一体化经营的试点,认真探索和总结两地生猪产业一体化经营的试点经验,并逐步在全市推广。通过推进生猪产业一体化经营,支持龙头企业整合现有生猪产销资源,建立生猪风险保障机制,建立完善与国际接轨的FRID生猪质量可追溯体系、现代物流体系和营销体系,提升和打造我市生猪产业品质和区域品牌,拓展国际和国内超市、大专院校、高档社区等中、高端市场,尽快形成生猪产业一体化经营的大企业集团。
(六)配套完善生猪良繁体系,扩大优质种猪供应能力
进一步加强种猪场的管理,采取积极有效的技术措施和政策措施,指导种猪场搞好硬、软件建设,鼓励现有种猪场巩固和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种猪品质,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提高生猪良种覆盖率。重点推广约克、长白、杜洛克等外种猪和PIC、托佩克等配套系种猪以及LY、YL二杂母猪。
(七)完善动物防疫服务体系,确保重大疫病清净无疫
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化和完善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成府发[2006]9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和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体系建设,健全乡(镇)、村两级防疫队伍,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要提高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病免疫密度和质量,进一步完善生猪防疫扑杀、防疫副反应补偿机制,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生猪调运交易等环节的执法监督,坚决打击经营、加工、运输病死生猪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 明确责任
各地要确定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市农委生猪产业推进小组要切实做好协调、督促、信息收集报送等日常工作。
(二)定期上报情况
从2009年6月起,对新增出栏生猪目标运行情况实行月报制,定期统计上报。各地要将目标工作进展情况、亮点、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报表于每月25日前报市农委畜牧兽医处(邮箱:nmjxsc@126.com传真:61883559,附:成都市新增100万头优质生猪基地生产情况月报表。)。
(三)加强工作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