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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水稻“二改一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开展高产增效创建。组织开展市级水稻高产增效创建活动,积极争取、大力开展部、省万亩高产增效示范片创建,在不断扩大规模基础上,加快推进以整建制乡镇、集中连片乡镇、整建制县为单元的整体创建步伐,通过高产增效创建示范带动,建成一批水稻标准化生产水平高、商品量供应能力强的规模化生产基地。

  三、推进措施

  (一)集成配套新技术。以农技推广部门为主体,农机、水利等部门参与,在抛秧和机插秧品种选育、育秧技术、秸秆全量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害统防统治等方面加强科技创新,完善机插、抛秧优质高产高效栽培技术规程,并大力推广应用。

  (二)加强政策扶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农机购置补贴、水稻商品化育供秧、旱改水、手插直播改机插等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各级政府要制定推进水稻“二改一创”扶持政策,切实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整合资源、综合配套,积极探索激励措施,强化农机综合服务组织建设,推动水稻种植机械化向土地规模经营区集中。

  (三)创新机制体制。积极探索“标准化育秧、机械化插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新路子,培育农机专业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等水稻机插秧经营主体,鼓励其采取一体化服务、承包服务或跨区作业服务等方式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土地有序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水稻机插创造条件。

  (四)强化典型示范。要以水稻高产创建、水稻商品化育供秧、科技入户、“农机六个三”工程、秸秆还田、农业农机三项工程等项目为平台,创建水稻高产增效示范区、机插示范县、示范乡镇,实施整乡(镇)、村推进。加大典型培育力度,及时总结、推广成绩突出种田大户、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等经验,放大示范效应,促进整体发展。

  四、组织保障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委、财政、水利、农机、科技、供电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水稻“二改一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水稻“二改一创”工作,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目标考核。各县区要加强对水稻“二改一创”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层层分解任务,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加强水稻机插、抛秧技术培训和直播稻生产风险的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示范区展示,大力宣传推进旱改水、机插秧等政策措施、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实施效果,营造推进旱改水、机插秧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水稻“二改一创”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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