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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河北省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七)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八)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意见的通知》(冀政〔2010〕17号)精神,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清理规范涉路涉车行政审批、检验判定项目和收费罚款项目,大力解决多头管理、职能交叉和条块分割问题。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建设,确保快速反应机制有效运行。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公路电子监控网络,探索公路三乱源头治理和联合执法试点工作。加强收费公路收费管理,坚决撤并违规设置、不符合间距要求和超期收费的公路收费站(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纠正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行为。

  (九)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增加评议对象,扩大参与渠道,丰富评议内容,大力推进网上评议,严肃运用评议结果,保持民主评议的生机活力。积极开展评议中层干部、学校、医院和基层站所活动,着力纠正公务人员作风慵懒、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行为。广泛组织阳光服务、质询评议、明察暗访等活动,督促参评系统和参评行业协会扎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合省、市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资源,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开办热线类节目,动员各级负责同志上线,大量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民主评议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增强素质,提高能力,改进作风,严肃纪律,保证各项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十)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的意见》(冀政〔2010〕157号)和《河北省规范市场主体监管行为的暂行规定》(冀政〔2010〕147号)要求,着力抓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改善融资和招商引资及税收环境、建立多元高效的金融体系、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等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下大力解决市场主体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打造出加快河北发展的“政策洼地”和“环境梯度差”,使市场主体在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更加优质的服务环境中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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